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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美国乡村唱法
优美的鼻音——美国乡村唱法
文/尤静波
在流行音乐的源流地带,美国白人不但用鞭子使黑人不自觉的创造出了“田间呼喊”,
同时还自觉的挖掘出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演唱风格,这便是美国民族文化的象征——乡村音乐之声。
乡村音乐可以以20世纪20年代作为一个分界线,20年代之前,乡村音乐基本上处于一种原始状态,主要指流传于民间的乡村民谣。它的演唱毫无技巧可言,怎么舒服怎么唱,可能由于语言的原因,鼻音毫无修饰的被带进了演唱之中。在早期的乡村音乐中,演唱者并不会意识到稍微把鼻腔打开一些,就能获得更佳的效果。鼻音就是鼻音,货真价实的鼻音。这种演唱状态一直持续到40年代,甚至在50~60年代的一些乡村歌手中还被原始的保留着。
20年代以后,乡村音乐随着广播走进了千家万户。此时,一种特殊的演唱方式在乡村音乐中得到了展现,这就是被称为“蓝色约德尔”(Blue Yodel)的演唱方法。这是一种真假声来回转换的演唱方法,它在自然声的基础上不时的转向假声区,但是并不在假声上作太久停留,往往只是一碰而过,便马上又落回到自然声区。这种演唱方法不但需要一定的声音条件,同时还必须要有足够的气息来控制声音的亮度。“蓝色约德尔”唱法曾在20年代到50年代的乡村音乐中产生过重要影响。
提到这种唱法,大家可能会不约而同的想到《黄昏放牛》这首歌曲。据笔者推测,《黄昏放牛》的演唱概念很有可能就源自“蓝色约德尔”唱法。《黄昏放牛》原是一首墨西哥民歌,墨西哥北部紧挨着美国南部,而美国南部正是乡村音乐的发源地,因此,它们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密切存在。
50年代,随着摇滚乐的诞生,以及迅速扩散,作为摇滚乐来源之一的乡村音乐很快得到了摇滚乐的回赠,这就是摇滚化乡村唱法的形成。这种唱法在保留了鼻音的基础上,更加强调粗逛的概念,但是又不象摇滚乐那样呼喊,因此,这是一种介于摇滚和乡村之间的演唱概念。随着乡村音乐逐步走向商业化,这种演唱概念被逐渐淡化,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优美,更加细腻的流行乡村唱法。
70年代之后,乡村音乐被逐步改良,融进了更多的流行音乐元素。从演唱概念上看,鼻音再也不象原始乡村唱法中那么尖细了,歌手往往都会借用共鸣原理,使鼻音变成一种鼻腔共鸣,这样,鼻音就变得圆润而饱满。同时,对音符的处理,对气息的控制也开始变得更加细腻,更加有装饰性。从音乐上看,此时的乡村唱法似乎已经不那么纯正了,但是从声音的美学角度来看,这种改良后的乡村唱法无疑是更受欢迎的。这种演唱概念自70年代起一直延续至今,并且正通过现代传媒向全世界扩散。
原始乡村唱法代表人物:汉克.威廉姆斯(Hank Williams)。
“蓝色约德尔”唱法代表人物:吉米.罗杰斯(Jimmie Rodgers)。
摇滚化乡村唱法代表人物:约翰尼.卡什(Johny Cash)、卡尔.帕金斯(Carl Perkins)。
流行乡村唱法代表人物:肯尼.罗杰斯(Kenny Rogers)、文斯.基尔(Vince Gill)、仙妮亚.唐恩(Shania Twai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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